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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最怕哪个投诉?
哈尔滨供热最怕居民为供暖不好,室温不高的投诉。近几年,对于供热问题居民有意见,经常会有这类问题的投诉,有关部门、供热部门经过努力,特别是开展的暖心工程,改造老旧小区,给居民楼房穿上“保暖衣”,居民室温都有明显提高,相信这类投诉会越来越少。
在哈尔滨,老百姓抱怨暖气不热,投诉也不管用,到底热是不是商品?
凭心而论,哈尔滨的冬季供暖不同地点差别很大,有的地方很暖和,有的地方得穿棉袄棉裤。搞不太懂,都是哈尔滨市区,都是用烧煤取暖,差别咋这么大呢?
最让人生气的是投诉的问题,每年都公布投诉电话,真有问题时也投诉了,但等着等着就没消息了。我们小区的二次换热管理与供热收费的不是一个单位,二次换热管理的说供热单位给的温度不够,供热单位说是二次换热的事,打不清官司。每年小区的人都给公布的投诉电话不知打了多少次,问题也没解决。
热既然是商品,老百姓热费也交了就应该满足需要。冬季供暖也是民生问题,供热单位不按规定把供热工作做好,接待投诉的管理机构也应该承担起监督、检查、限期整改执行的责任,让每位市民感受到身和心的温暖。
热是商品,是极其特殊的商品!特殊到你不敢不买,有胆子不买也要按折扣价交保温费。特殊到你只能去一家买,别人家的你买不来。特殊到你买的是热,享受的可能是冷。特殊到你买的是服务,附送的可能是投诉……热,是商品!是特殊商品。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商品是具有交换价值的物质或者服务。他说的对啊,但是没说交换的结果是什么。听马克思的没错,热肯定是商品。
你付钱他供暖,热应算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这种商品与其他商品的不同是:普遍共同使用,基本每家都用全民共用;很季节性,夏天不用,供暖期用。热能既是商品也是社会公共事业,惠民行业,服务业,象其他商品一样必须保质保量。供热公司的运营受***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受国家专门法律条文制约,必须把供暖搞好,否则违法。
热是商品。供热企业不按规定供热,供回水温度温度不达标造成的。百姓花高温度的钱却享受低温度,省下线被供热企业揣进自己的腰包,只有安装热计量表,象水、电和煤气一样按表收费,用多少热花多少钱天经地义,既公平又合理,还能防止***。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程度都存在这个现象。
热究竟是不是高品,我认为热是用燃料转化而来,从中还有人工,所产生的费用谁出,如果单位有***的话可以报销这笔费用,相反单位没有这个能力,又谁给解决呢?那只好自己实报实销了。
请问在哈尔滨居民楼里开的饭店已经严重影响生活,需要怎么去投诉,举报?
这个问题在各地都有,只是存在的多与少的问题。1、影响楼上住户的正常生活,油烟满楼飞,不敢开窗户,家里到处有油味和油腻;2、嘈杂声不断,本身安静的居民楼因有了饭店而开始了不平静,人多了喝酒声、讲话声等。出现这些问题后,都要理智对待,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反应,要求***部门予以取缔。1、向地方***环境保护局执法大队举报饭店油烟污染和嘈杂声,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要求予以取缔;2、影响家庭过多,可以集体***饭店,要求人民***,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取缔;3、反映到区级***办,由他们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等,只有***取这些措施,才能维护住户自己的权利,制止饭店油烟的侵害。所以说,***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各类矛盾和***的发生,何劳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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