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哈尔滨企业生活垃圾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哈尔滨企业生活垃圾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哈尔滨收垃圾处理费合理吗?
合理。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居民垃圾处理费,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取入户收取的方式完成征收工作;二是纳税企业垃圾处理费,委托地税局代收;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和非纳税企业的垃圾处理费,由区城管局收费办征收。征收标准按《哈尔滨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24号)要求收取。
百姓关注的城镇居民个人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主要是辖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城市居民个人(包括流动人口、离退休职工等),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居民个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实行“按人计费、按户征收”,即户籍登记人口大于或等于2人的,按2人计费,每户每月缴纳3元;户籍登记人口为1人的,提供户籍证明,按1人计费,每户每月缴纳1.50元。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居民家庭,免征城镇垃圾处理费。
哈尔滨市南岗区生活垃圾费废止规定?
哈尔滨市南岗区生活垃圾费用每个住户都是要交的,无论是封闭小区还是开放式小区,他是按户进行缴纳,每户一个月大约五块多钱,所以没有听说南岗区生活垃圾费废纸规定,我只看到由过去的三毛钱涨到了现在的五毛五块钱,
社区有权收取垃圾转运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居民垃圾处理费,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取入户收取的方式完成征收工作;二是纳税企业垃圾处理费,委托地税局代收;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和非纳税企业的垃圾处理费,由区城管局收费办征收。征收标准按《哈尔滨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24号)要求收取。
百姓关注的城镇居民个人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主要是辖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城市居民个人(包括流动人口、离退休职工等),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居民个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实行“按人计费、按户征收”,即户籍登记人口大于或等于2人的,按2人计费,每户每月缴纳3元;户籍登记人口为1人的,提供户籍证明,按1人计费,每户每月缴纳1.50元。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居民家庭,免征城镇垃圾处理费。
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社区有权收取垃圾转运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辖区所有社区、企业、单位全部纳入街道集中清运范围之内。按照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规定,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社区、企业、单位均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
黑龙江省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哈尔滨为全国试点,你怎么看?
2018年黑龙江省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哈尔滨市作为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为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
生活垃圾分类是件好事,可以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大类别,这样大大的方便了垃圾的处理,更有效的回收可以再利用的***。也可以减少清洁工人因为处理垃圾而受伤,增加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意识,环保意识。我觉得可以让各社区组织居民委员会学习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让老百姓能够真正的了解垃圾分类,自觉的去做。
就在今年除夕夜,浙江的一名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时,双手被垃圾中的一瓶强酸化学品腐蚀,造成终身创伤,看着都让人心疼。还经常会有清洁工人被垃圾中的玻璃割伤的事情。真的不想再发生这样的事~~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哈尔滨企业生活垃圾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哈尔滨企业生活垃圾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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